接到社區(qū)居民的電話咨詢稱,其因為跟朋友合伙做生意,簽了一份合同,產生糾紛后被朋友起訴到某法院,現(xiàn)對該法院受理案件有異議,問可以什么時候提出異議?
律師答復:建議在打算提起管轄權異議的話,最好是能夠在規(guī)定時間里面提起。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guī)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