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駐村法律顧問鐘秀麗律師例行到村委提供日常坐班服務(wù),村干部咨詢:村委于十年前將扶貧款50萬投資到一企業(yè),分別簽訂了合同,合同約定每年按投資款1%分紅,現(xiàn)雙方已簽訂解除前述合同協(xié)議,投資款亦已退回,合同約定2020年至投資款返還期間的分紅款由雙方協(xié)商,但對方一直不付分紅款,能否起訴對方?
律師建議:先發(fā)個催款函給對方,要求對方限期支付,期限到后未支付再起訴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