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區(qū)擬發(f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名單公示
根據《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規(guī)定,經我局審查,以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符合有關要求,準予頒發(f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止。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被公示的申請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資質、條件等與食品安全相關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向公示部門提出異議。
梅州市梅江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