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因疫情無法回國人員可委托近親屬攜帶以下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一、委托人簽名確認的委托書(須寫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基本情況、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受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與委托人親屬關系,委托申請事項、聯(lián)系方式);二、委托人有效日期內的中國護照資料頁及所在國簽證頁復印件;三、委托人持委托書及本人護照資料頁合影的圖像信息;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證;五、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的,需提交近期相片的檢測回執(zhí)(申請人可自拍清晰白底照片,委托親屬到社會照相館上傳該照片生成檢測回執(zh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