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梅縣區(qū)梅塘西路萬秋樓附近的夏先生近日向本報《民生一線》欄目咨詢,上個世紀90年代其家老屋因公路建設被征拆,政府為其劃撥了一塊土地用于建房,但當時因資金緊缺未能完全利用,如今想續(xù)建房屋,不知是否準許建設?需要如何辦理?記者就此事幫忙了解。夏先生告訴記者,其父親夏某權是原206國道公路改造工程的拆遷戶。1995年原廣東省梅縣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劃撥了位于梅塘西路夏萬秋地段的480平方米安置面積給予其父建房使用,現該地塊處于城區(qū)范圍內?!爱斈暧捎诩彝ソ洕щy、子女年齡尚小等原因,只能分階段建房?!毕南壬嬖V記者,當時他父親先后建了2棟占地300余平方米的民房,剩下的140平方米建房用地辦理了準建工程放線通知書,但在1997年,只利用了其中100平方米建起一層平房。記者了解到,第三棟房屋的《準建工程放線通知書》批準建1棟占地面積140平方米、高7層的民房,基礎工程施工期限自1995年12月4日至1996年2月4日?!爱敃r沒錢只建了一層,現在想續(xù)建剩余準建面積房屋,不知如何能準許續(xù)建。”夏先生告訴記者,雖然是征拆劃撥的土地,但其沒有辦理國土證。記者將夏先生的情況反映給市自然資源局,該局相關科室回應記者,認為符合規(guī)劃的情況下可以在原址上續(xù)建。 “現有已建好的100平方米建筑辦理升建,需要夏先生先到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再帶上以前的材料和新辦產權證到市局辦理升建房屋相關審批,具體能建幾層則要現場查核才知道。”該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