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沐足店包廂內能否兼營歌舞娛樂場所?包廂內有唱K功能的是否需要辦理娛樂經營許可證? 答:咨詢人你好:根據《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第二條“《條例》所稱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游藝等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是指提供伴奏音樂、歌曲點播服務或者提供舞蹈音樂、跳舞場地服務的經營場所。其他場所兼營以上娛樂服務的,適用本辦法”。如您所咨詢場所符合上述條件,則應當按照《娛樂場所管理辦法》辦理相關證照。(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