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對教師資格證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guī)定程序向考試所在地市教育考試機構(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復核申請,市教育考試機構匯總后上交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復查。申請時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lián)系電話。